未知的人从屋顶露台上投掷汽车轮胎 - 警方正在寻找目击者!
未知的人从布鲁登兹(Bludenz)的屋顶露台上扔车,损坏了窗格。警方正在寻找事件的证人。

未知的人从屋顶露台上投掷汽车轮胎 - 警方正在寻找目击者!
2025 年 8 月 23 日,布鲁登茨(特别是 Rathausgasse 3)发生了一起严重事件,汽车轮胎和轮辋从屋顶露台扔到街上。肇事者仍不明。根据 vol.at,事件发生在下午 5:05 左右。并导致一名居民的财产受损,其窗户因轮胎的撞击而破裂。轮胎从约十米高处坠落,不仅发出巨响,还给安全部门带来了严重问题。
警方目前正在寻找能够提供有关该事件信息的目击者。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引发了责任和可能的法律后果的问题。任何拥有损坏物品的人都有义务报告,以便警方展开调查; bussgeldkatalog.de 中也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本案中的财产损失受到《刑法》(StGB) 的监管。根据《刑法》第303条,故意损坏或毁坏他人财产将受到处罚。
财产损失的法律后果
如果发生财产损失,则必须考虑各个方面。如果事物的实质受到重大侵犯或其可用性受到损害,则实现了《刑法》第303条的客观事实。该定义既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对象,因此必须是奇怪的东西。结果是刑事起诉,在最坏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最高两年的监禁,为[uni-potsdam.de](https://wwwwwww.uni-potsdam.de/en/rechtschundes-- online/online/rechts-online/rechts-echts-ects-ects-ects-ects-ects-epts-ects-ebiete/strafrecht/strafrecht/sachbeschafung)。
如果可以证明财产损失,则可以起诉肇事者并有义务偿还造成的损害。此外,财产损失是德国法律制度中最常见的罪行之一,通常伴随着损坏损害赔偿的民法程序。应当指出,五年后,财产损失是时间的,如STGB所定义。
鉴于布鲁登茨事件的严重性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建议您举报该事件。布鲁登茨警察局设立了联系电话 +43 (0) 59 133 8100,用于接收举报和目击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