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的司法改革:德雷恩的身体而不是部长!历史步骤!
奥地利的司法改革:德雷恩的身体而不是部长!历史步骤!
Österreich - 奥地利的司法机构面临着与新的检察官的创建有关的基本改革进程。该机构将来将接管刑事诉讼中的最高指令问题,该职位以前曾在司法部的责任领域中。司法部长安娜·斯波勒(Anna Sporrer)(Spö)宣布,她可能是最后一个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发出指示的部长。这项改革的目的是政治决策者与执法部门之间有明显的分离,以进一步加强司法机构的独立性。这项基本决定是在议会暑假之前在部长委员会中做出的,但法律设计仍在审理中。人们对新器官的议会控制也令人担忧,这目前尚不清楚。当前的调查不应受到控制措施的影响,该措施旨在保证司法机构的完整性。根据[Kosmo](https://www.kosmo.at/fix-dreieresenat-statt-minister-soll-ungs-erteilen/),奥地利模型与其他欧洲国家不同,这些国家通常会在这些国家中占据了典型的人的职能。
改革规定了一个合作管理模式,该模型由三个平等成员组成,分别订购了六年。委员会主席应每两年轮换一次。该职业是由多阶段程序进行的:司法部的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提案,国家理事会选举成员和正式任命由联邦总统进行。这项创新被司法专家认为是一个里程碑,旨在提高执法的独立性。然而,批评家表示担心,旨在在政府机构中的议会持续的报告义务和持续的控制权可能会采用合作器官的想法。检察官总统埃琳娜·哈斯林格(Elena Haslinger)将投票行为的透明度描述为有问题。根据[SN](https://www.s.at/politik/innenspolitung/nündundäranwallung-die-die-die-distragung-praxis-praxis-174600985,174600985),到目前为止,指导问题已经被司法部长视为重要的,这吸引了奥普利亚和国际化的批评。
欧洲视角
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奥地利模式显然与其他欧洲国家不同。在许多国家,检察官是直接负责执法的个人的明确作用。另一方面,在奥地利,联合结构寻求更大的独立性,但在决策中也有一定的复杂性。欧盟委员会已经对即将进行的改革进行了积极的评价,但是与其他成员国相比,议会控制不足。
在国际比较中,尤其是在美国,还有其他有趣的差异。美国的检察官是分散的,是司法部的一部分。在这里,迫害是由联邦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在各州进行的,而美国总检察长则是最高的。美国律师由总统任命,并在总检察长的监督下工作,总检察长被参议院本人确认。过去,该制度还导致了有关执法独立性的讨论,因为总检察长担任司法部长的双重角色,而总统被解雇的可能性提出了忠诚问题。比较表明,尽管有不同的结构,但在各地的司法改革领域也面临着类似的挑战,新机构的实施应得到明确的法规和透明度的支持。有关该主题的更多信息可以在[议会]的报告(https://www.parlent.gv.at/fachinfos/rlw/wie-sind-sind-sind-storwandlabten-in-europa-europa-europa-eun-en-en-usa-organ-. Det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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