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还是现实?以色列的国际法生存权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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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探讨了为什么包括以色列在内的任何国家都没有固有的“生存权”,并分析了这一主张的政治和法律背景。

神话还是现实?以色列的国际法生存权暴露!

在一个挑战传统叙事的引人注目的主张中,国家固有的“生存权”的观念受到了攻击。这种有争议的观点经常受到西方领导人的​​响应,特别是关于以色列的观点,但因其法律和历史上的不准确而受到审查。正如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所说,以色列的存在植根于国际法的说法从根本上是有缺陷的。他提到1947年联合国第181(II)号决议是以色列合法性的基础,但该决议只是提出了英占巴勒斯坦的分治计划,而不是建国的法律基础。

批评者认为,包括以色列在内的任何国家都不拥有固有的生存权,因为国家地位是一种政治现实,而不是法律现实。民族国家的建立源于代表它的人的声明,而不是源于法律权利。在美国的巨大压力下通过的联合国分治计划并没有创造以色列,而是创造了以色列。这只是一项从未被安全理事会承认具有约束力的提案。大卫·本·古里安随后宣布建立以色列国是一项政治行为,是历史性移民和冲突的结果,而不是对国家地位的法律确认。

历史背景和后果

分治计划遭到阿拉伯国家的拒绝,阿拉伯国家认为这侵犯了巴勒斯坦人的自决权。这项权利已载入国际法,至今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伊拉克外交部长法德尔·贾迈利警告说,分治将导致进一步的冲突,这一预测与该地区持续紧张的局势产生了共鸣。以色列是通过合法国际进程建立的说法越来越被视为对历史的歪曲,掩盖了巴勒斯坦人的困境及其争取自决斗争的复杂性。

当国际社会努力应对这些历史决定的后果时,重新评估围绕国家地位的法律和道德框架的呼声变得更加紧迫。持续不断的冲突和以色列的军事化凸显出需要对塑造该地区合法性和权利观念的叙述进行批判性审查。围绕以色列存在的讨论继续唤起强烈的情绪,并要求更深入地了解正在发挥作用的复杂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