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法:航空旅客权利面临风险——五小时后才可赔偿!
欧盟正在计划对航空旅客权利进行改革,这可能会严重限制延误赔偿。

欧盟新法:航空旅客权利面临风险——五小时后才可赔偿!
欧盟正在计划对航空乘客的权利进行全面改革,这可能会极大地限制未来发生延误时的赔偿要求。根据信息来自 科斯莫 现行规定自 2004 年起生效,对于乘客和航空公司都非常重要。目前,延误超过三小时的乘客有权获得最高600欧元的赔偿,赔偿金额根据飞行距离而定。
计划中的改革规定,只有在延误5小时后,飞行距离小于1500公里的航班才需要赔偿。中距离航班只能从 9 小时起获得赔偿,长途航班从 12 小时起才有资格获得赔偿。消费者权益倡导者警告说,这些变化可能会消除目前约 80% 的索赔要求。出现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航空公司可能会故意接受延误,以避免支付赔偿金,德国消费者中心批评这是不负责任的。
政治反应和抵抗
德国联邦司法部长斯蒂芬妮·胡比格对改革提案持批评态度。她强调,在经济不确定时期,消费者权利不应受到限制。他们的抵抗反映了许多担心自己权利的乘客的情绪。另一方面,以欧洲航空公司(A4E)游说组织为代表的航空业对这些变化表示欢迎。他们认为,更高的门槛为航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回旋余地并提高了盈利能力。
欧盟成员国目前正在审议其对拟议变更的立场。改革生效之前需要达成协议,现有安排将继续适用,直至达成妥协。
当前乘客权利一览
目前,《航空旅客权利条例 EC 261/2004》规范了欧盟航空公司客户的权利。该规定适用于从欧盟机场出发的所有航班,无论航空公司位于何处,并且仅适用于由欧盟航空公司运营的从第三国飞往欧盟机场的航班。根据现行规定,旅客到达延误三小时以上,有权获得以下赔偿:
| 距离 | 赔偿 |
|---|---|
| 1,500公里以下 | 250 欧元 |
| 欧盟境内超过 1,500 公里或 1,500 至 3,500 公里 | 400 欧元 |
| 超过3,500公里 | 600 欧元 |
此外,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乘客还有权获得某些协助服务,例如膳食和酒店住宿。回顾现行法规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和乘客都在焦急地等待着航空乘客权利的新时代。即将发生的变化及其对现有权利的影响的不确定性正在旅行者中造成紧张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