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的供暖义务:租户需要知道什么!

秋季的供暖义务:租户需要知道什么!

随着秋天的速度,德国的天气凉爽,加热运动再次变得活跃。对于许多租户和房东来说,现在是时候考虑供暖的法律框架了。双方在供暖方面必须考虑什么?房东有哪些义务,租户在供暖失败时享有哪些权利?

在德国,供暖期是从10月1日至4月30日法律确定的。在此期间,房东有义务将加热器保持在其租赁物体中。无论是中央还是单个加热系统都无关紧要。必须在租赁室中保持的最低温度在18至22摄氏度之间。

供暖义务及其权利

根据消费者保护协会的说法,房东的供暖义务对于供暖季节的房东至关重要。从2021年开始,波恩地方法院的判决证实,租赁室必须在供暖季节达到定义的温度。例如,客厅需要至少20摄氏度,而浴室甚至应加热到22摄氏度。

但是,某些法规也适用于加热期。法院基于外部温度。如果在几天的时间内温度降至十二度以下,则房东也必须在此期间供应热量。这是过去的判决基础,例如1986年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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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常见的话题也是降低加热系统的夜晚。租户没有合法的权利在夜间加热最低温度。但是,根据建筑物的需求量身定制的夜间减少是有意义的,可以节省能量并避免霉菌形成。但是,所有者社区应注意,可以轻松确定此类法规,但必须适应各自的建筑状况。

如果加热失败并且无法达到最低温度,则租户有权降低租金。在加热系统失败的极端情况下,这可能会导致租金降低多达100%。因此,消费者门户建议定期维护加热系统,以避免这种情况。

与房东相反,

对于租户没有法律供暖义务。租赁合同中承担某些供暖温度的租户条款无效。然而,租户应防止公寓损坏,例如霜冻或霉菌形成。 总之,今年的供应期将如何发展以及租户和房东期望的挑战还有待观察。法律规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但是双方都需要意识和责任感,以保证愉快的生活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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